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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372条关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定义的规定
作者:www.cncontractlawyers.com 发布于:2025-05-06 10:16:06 点击量: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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