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合同翻译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站内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英文合同翻译 > 合同翻译信息 > 站内公告
民法典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耕地、草地、林地等)享有的权利的规定
作者:www.cncontractlawyers.com 发布于:2025-03-31 13:51:47 点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331、332条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享有的权利,并规定了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法定承包期限。具体条款摘录如下,供参考: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如果您需要法律协议、法律文件、英文合同翻译服务,请留言到网站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英文合同翻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其他法律服务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