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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合法裁员(裁减人员)方式的规定
作者:www.cncontractlawyers.com 发布于:2025-03-22 09:01:02 点击量:
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2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员用遵守的程序。具体条款摘录如下,供参考: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
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
的,应当
优先录用被裁减的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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