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于2013年1月28日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厦门市二审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以及根据级别管辖规定,依法应由中院审理的一审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目前配备3名法官(Judges)、2名书记员(Clerks),选聘12名台胞特邀调解员。201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台案件214件,办结158件,协助和请求台湾地区法院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9件。
涉台案件审判庭配有1个高科技专业化法庭。通过采用先进的数字化法庭庭审系统,实现庭审过程中原告、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法官、公诉人在法庭上陈述的声音、笔录内容、现场图像、实物证据等实时录制刻盘。法庭同时具备远程庭审应用功能,通过远程提讯、远程质证、远程开庭、远程庭审观摩,实现涉台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异地远程参与诉讼活动。法庭庭审系统还支持在线监督,方便实时了解庭审过程,有利于实现涉台案件审判公开,提升涉台审判司法公信力。
厦门市涉台司法工作自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和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成立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以及海沧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品牌效应日益凸显。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制定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办法,建立台胞陪审员、台胞调解员选聘培训机制,依托台商协会设立全国法院首个“涉台司法服务站”,与厦门市台办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12年至今,17名台胞调解员和20名台胞陪审员共参与170余件涉台案件的调处工作,涉案标的逾5亿元。二是办案质效明显提升。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厦门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台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2967件,办结2439件。其中,2013年受理1203件,办结907件,分别比上年增加63.45%和39%,2014年仅上半年就受理1028件,办结866件,已接近2013年全年的收结案数。三是司法互助力度加大。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共办理协助和请求台湾地区法院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案件272件,其中2013年办理175件,比上年大幅上升173%。四是司法交流取得突破。台湾地区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一行、海基会婚姻参访团、台湾律师代表参访团相继到厦门法院参访交流;台湾地区金门、连江地方法院院长等法官首次以公职身份参访厦门法院。厦门法院也派出多批法官到台湾法院参访交流,并积极参与“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海峡两岸实务研讨会”等研讨活动。今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台湾金门、连江地方法院联合在厦成功举办了两岸法院间首次院际司法实务研讨会,同时积极参与并成功举办了两岸司法互助协议联合工作团在金门和我院的座谈交流活动。
厦门法院在涉台司法工作中所进行的大胆探索和取得的成效已经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和重视。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福森及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等领导先后莅临指导并给予高度评价。国台办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均给予充分肯定。台湾中天新闻、香港文汇报、香港凤凰网等媒体也进行了积极的宣传。
今后,涉台案件审判庭将充分发挥对台司法前沿阵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力争在提高涉台审判工作质效、提升司法能力、创新和完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积累更多更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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