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倡导下,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了不少以创意、信息服务产业为主的“双创”型小微企业。但小微企业存在规避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较弱的问题,为提供高效法律服务(Legal services),开发区检察院确立了“1十1十3”的服务方式,无缝对接辖区小微企业,在办案和企业联系上开通“绿色通道”。
2014年8月,该院成立了“服务‘双创’型小微企业领导小组”,通过走访郑州高新区工信局、工商局、服务企业中心等职能部门,综合调研2014年以来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等,确定了“1十1十3”的具体服务方式,即1名班子成员加1名部门负责人对接3家“双创”型小微企业,通过服务热线(Service hotline)与企业随时保持联系。2015年以来,该院已主动上门走访企业41次,座谈55次,发放联系卡300余张。
在走访中,该院发现涉及“双创”型小微企业的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金融诈骗(Financial fraud)、商业贿赂(Business bribery)、侵犯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等经济类犯罪,企业一旦涉案将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甚至破产倒闭。该院针对此类案件实行主诉检察官承办,严把证据标准,实现快捕快诉,将刑事诉讼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在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保护的同时,民行部门针对行政主体借助行政手段干预小微企业经营以及涉及企业的行政、民事案件(Administrative and civil cases),主动拓展监督渠道增强保护力度。预防部门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及时提出堵漏建制、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
2015年4月,该院办理了施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施某所在公司为仅有10余名员工的信息服务公司,施某为核心技术人员,其一旦缺位将造成公司经营困难。鉴于施某系初犯,悔罪态度较好且已主动退赃,加之公司对其表示谅解,该院对其适用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施某被法院宣告缓刑并判处罚金。
为了畅通企业联系渠道,该院在863软件园试点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时定点现场办公,收集涉企案件线索,提供法律咨询(Legal consultancy)。同时还在“一站式”检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接待“双创”型小微企业窗口,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企业专用邮箱(Email),在微信(WeChat)上开辟服务企业信息库专栏,最大限度提供方便的查询、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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