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Employment Contract)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有哪些种类呢?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进一步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标准作出了规定,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这里的问题是,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http://www.cncontractlawyers.com)认为,对于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的效力,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有关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如果合同缺少签订主体,应该认定为合同欺诈而合同无效或者劳动合同不成立,或者构成非法用工。其次,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发生争议的,则应作对用人单位不利的解释。再次,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则应具体协商。总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缺少某些必备条款,不能简单地认定劳动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而应对劳动该合同缺少的必备条款进行具体分析,最后得出结论。
三、英文劳动合同(Employment Contract)翻译
随着国际交流的加深,聘用外籍员工的情形时有出现,外资参股中国公司的情况也很常见。因此,现实中,只签订中文版劳动合同已经不能满足有些企业的需要,它们需要签订英文版劳动合同,或者中英双语劳动合同,以满足内部管理需要和外部备案的需要。
我们(http://www.cncontractlawyers.com)可以翻译英文劳动合同。目前,我们翻译过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多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订的劳动合同和与劳动用工相关的协议,包括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协议、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劳务派遣协议、聘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终止协议、保密协议以及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此外,在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过程中,也翻译过涉及劳动用工的合同,比如英文版《6个月固定期限劳动协议》、英文版《集体协商协议》和英文版《高管聘用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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