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分居协议?
所谓分居协议(Separation Agreement),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达成的书面协议。英美法系国家普遍承认分居协议的效力。通常,夫妻双方聘请律师,起草分居协议的起草,通过反复协商和调解,就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教育和监护等问题达成协议。起草分居协议首先会写明分居原因,并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划分,同时还要约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偿还方式,并约定夫妻间的扶养方式和扶养费数额,还要约定子女抚养教育和监护等问题。此外,分居协议还会涉及夫妻双方的社会保险范围、养老计划、退休计划、纳税计划以及涉及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其他法律问题。
另外,我们(http://www.cncontractlawyers.com)发现,在国外,除了已婚夫妻可以签订分居协议外,合法同居者(Civil Partners)也可以签订分居协议终止同居关系。这类分居协议在国外并不鲜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分居协议的法律效力
限于知识范围,我们(http://www.cncontractlawyers.com)对分居协议的法律效力简要评价如下。在英美法系,很多国家的立法都会直接规定夫妻分居制度。这为分居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在我国香港地区,《婚姻制度改革条例》、《婚姻诉讼条例》、《婚姻诉讼与财产条例》和《分居令及赡养令条例》等婚姻立法规定以及有关判例为分居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样,这些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起草分居协议的直接法律依据。就我国大陆境内适用的婚姻法而言,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感情不和分居”是对夫妻双方分居的规定。虽然婚姻法未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义务,但在法律框架内,夫妻双方完全可以聘请律师起草分居协议,就分居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约定。分居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夫妻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也可以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还可以为法院审理诉讼离婚案件提供证据。
三、分居协议英文翻译(涉外离婚案件适用)
我们(http://www.cncontractlawyers.com)可以翻译中文和英文分居协议等涉外诉讼离婚案件资料。关于涉外婚姻家庭纠纷,我们接触过多个涉外离婚案例,比如,美国夫妻分居离婚后美国男方在中国再婚又离婚案件(分割中国境内房产),美国男方起诉中国大陆女方诉讼离婚案件(深圳法院),中国女方涉外离婚案件(中国女方和美国德克萨斯州男方在国内某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不到2年,美国男方失踪,中国女方于婚后13年跨境起诉离婚)等。我们翻译过数十页的英文分居协议,也翻译过案外人证词(关于监护权)、案外人致法院的函(争取子女监护权)等其他涉外离婚诉讼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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